辽宁特力环保有限公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
一、企业基本信息
辽宁特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0万吨/年废旧铅酸蓄电池及铅废物再生利用项目是公司在抚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落地的首个项目,属抚顺市重点招商项目。该项目总投资6.9亿元,项目全流程两条废铅蓄电池处置生产线,国内配套公用工程设施,形成年处置废铅蓄电池30万吨以及年产精铅及铅合金20万吨的能力。项目总用地面积157.5亩,总建筑面积84000平方米。
公司成立于2017年4月20日,于2018年7月20日获得辽宁省环境保护厅(辽环函[2018]192号)文批复,于2021年9月13日获得辽宁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HW31含铅废物,900-052-31废铅蓄电池及废铅蓄电池拆解过程中产生的废铅板、废铅膏和酸液,384-004-31铅蓄电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废水处理污泥,1大类,2小类。核准经营规模:15万吨/年(废铅蓄电池13万吨/年,含铅废物2万吨/年)。
二、企业效果图
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领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公司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 长:邵志鸿 联系电话:15842300000
副组长:赵亚斌 联系电话:15612186725
成员:王智 陈敏 干旭 路英昌 黄杨 李云飞 王辉学 金琪 倪宗莉 张正龙 赵满红 吴玉龙 田池锋 郝刚 武文涛 刘蕾
四、公司安环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五、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各部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部门、车间必须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六、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排放。
七、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极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公司安环部的指导与监督。
八、危险废物的转移、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1、危险废物的转移、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
2、禁止向环境中倾倒、堆放危险废物。
3、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转移或处置。
4、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5、危险废物的收集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6、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公司应当制定危险废物污染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十、对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十一、建立健全公司的环境保护网络、档案,专人负责各项环境保护的统计工作,做好资料、档案收集和整理,以良好的管理手段,促进环境保护工作。
十二、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采取调整产品结构或者生产工艺等措施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
十三、污染严重的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公开其产生危险废物的状况以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接受监督。
附件:企业固体废物产生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