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质碳酸钠采购规范
发布时间:2019/05/08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合金车间精炼用碳酸钠,日均用量0.7吨。
2、技术指标
2.1 轻质碳酸钠外观呈白色粉末或细粒结晶的无水物;
2.2 轻质碳酸钠执行质量标准《工业碳酸钠 GB210.1-2004》II类标准;
2.3 轻质碳酸钠组分(干基,Wt%)应符合下表要求
成分 | Na2CO3 | NaCl | Fe | 水 | 堆积密度 |
含量 | ≥98.0 | ≤0.9 | ≤0.1 | ≤0.10 | 0.5-0.6(g/ml) |
3、包装要求
50kg包装:每袋45±5kg,外包装采用塑料纺织袋,内包装采用聚乙烯塑料薄膜袋,内袋扎口,外袋应牢固缝合,无漏缝和跳线现象。
4、标识
包装上应有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单位、厂址、产品名称、商标、类别、等级、净含量、批号或生产日期及本标准编号,及《GB/T191-2000》规定的“怕雨”等标志。
5、运输要求
运输过程中不得与酸类混运,应有遮盖物,防止雨淋、受潮;运输工具应清洁、干燥,尽量采用集装箱网或集装托盘装卸和运输。
6、贮存管理
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处,防止雨淋、受潮,防止日晒、受热,不得与酸混存。
7、验收要求
每批次重质碳酸钠到厂时,供应商必须提供该批次产品质量证明书(需注明:检验日期和出厂日期及供方名称、地址、电话、传真),包括水分、碳酸钠及重量等,安排质检人员根据检验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场进行复验。
8、拒收:所有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材料均应拒收。